2006.05.24
目標
來了個多星期
還未寫下自己定下目標 (好! 要寫得偉大d) :
<真正發揮自己所長, 成為公司的核心人物>
經過上次三份工所吸納的經驗
這份工的大前提是
好好處理跟上司和同事的人際關係
正如教主話:
"唔識做野唔緊要, 至重要識得做人"
"如果埋唔到堆, 就可以收工(唔駛做)"
然而, 當我跟阿姐閑聊時,
我卻擔心她可能會覺得我煩...點先好呢?
另外, 由於放工後大把時間,
所以無聊地擬定了晚上的時間表:
公司/工作事宜 -- 10~15分鐘
看書 -- 20分鐘~睡覺)
寫作 -- 10~15分鐘
做yoga -- 15~20分鐘
哈, 好像好有planning咁
唔知可以keep到幾耐呢
12:55 發表於 Career | 永久網址 | 留言 (0) | Email thi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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